一、文件起草的背景、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背景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意見》(惠市委發〔2022〕5號)精神,鼓勵企業人才提升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對企業人才新晉升專業技術正高級職稱、高級職稱和新晉升技能等級高級技師、技師的人員每人給予不高于1萬元的補貼。
(二)目的
文件起草的目的在于更好貫徹落實《意見》,明確給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新晉升專業技術正高級職稱、高級職稱和新晉升技能等級高級技師、技師的人員的補貼標準。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完善“人才雙高計劃”實施“人才雙十行動”意見》(惠市委發電〔2016〕3號)屬規范性文件,因此調整《關于深化完善“人才雙高計劃”實施“人才雙十行動”意見》(惠市委發電〔2016〕3號)關于“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專業技術人才晉升職稱,市財政對新申報成功的高級職稱人才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5000元。”的津補貼標準和范圍,需按印發規范性文件加以明確。按有關規定,計劃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按規范性文件擬制的有關規定,印發文件明確惠州市企業人才專業技術等級和技能等級晉升補貼實施細則,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起草的簡要過程
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我局多次與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進行研究探討,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我局正式發函征求意見,要求各市直單位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掛網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和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意見,在此基礎上又再次召開座談會。在綜合各部門、各方反饋的意見基礎上,我們形成了《惠州市企業人才專業技術等級和技能等級晉升補貼實施細則(送審稿)》。
三、主要依據
(一)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意見》(惠市委發〔2022〕5號);
(二)《關于深化完善“人才雙高計劃”實施“人才雙十行動”意見》(惠市委發電〔2016〕3號)。
四、文件主要內容說明
本《實施細則》以《意見》為依據,結合本市人才發展所需實際制定,共計15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部門職責。《實施細則》明確了全市企業人才專業技術等級和技能等級晉升補貼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體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負責復核審批、資金發放、編制資金預算決算等工作,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直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人才專業技術等級和技能等級晉升補貼申報的受理、初審等工作。
(二)明確適用范圍和補貼標準。補貼適用范圍是: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企業、非財政供給的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工作以及自由職業者,首次獲得正高級職稱、高級職稱、高級技師、技師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獲得正高級職稱的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10000元、獲得高級職稱的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5000元、獲得高級技師的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5000元、獲得技師的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3000元。
(三)明確補貼申報方式。申報方式分為線上和線下申請兩種方式,原則上均通過“粵財扶助”平臺進行線上申報,明確了補貼的申報材料;如確需線下申報的,也明確了需現場經辦的情形。
(四)明確申報程序和監督管理。補貼審核程序按照“提出申報、受理審核、公示、核準、資金發放”等五個程序進行,其中“受理審核”程序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分別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加強補貼申報過程的監督管理,對高級專技人才、技能人才和用人單位進行事中事后抽查,明確了申報人一旦違反誠信承諾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補貼等行為的,以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不按規定履行職責行為的處置情形。
(五)明確附則內容。明確了細則涉及資金為稅前金額,同時對不適用人員、細則實施日期進行了有關規定。
五、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審核意見
經我局法制工作部門審查,《實施細則》制定主體、制定權限、制定流程、主要內容及形式正式合法,詳見我局法制工作部門出具的法制審查意見。
六、行政系統內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說明
我局征詢了各市直單位、各縣(區)人社部門的意見。除市財政局提出兩條意見外,其它單位、縣區都無意見。市財政局的意見已采納,已按市財政局的意見修訂了《實施細則》的第十七條。征求意見反饋的詳情見附件。
七、公開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說明
我局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日,通過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就《惠州市企業人才專業技術等級和技能等級晉升補貼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社會公眾發來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