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及要求,我局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進行了清理。現對因退休、證件遺失、證件過期等原因的6名行政執法人員所持有的行政執法證件予以注銷,相關人員執法人員不得持注銷行政執法證件從事行政執法行為。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證件注銷人員信息表.xlsx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0月28日